注冊商標的有效期與起算日

很多東西都是有期限的,大家常見的各種食品都有保質期,那么注冊商標有沒有有效期呢,是不是終生制的呢?到期了又怎么交費呢,可不可以提前交費,一次性交個100年的費用呢?不續費又會有什么后果呢?

舉個例子,某公司于2018年3月3日提出了一件商標申請,商標局于2018年6月6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,并于2018年8月8日予以核準商標注冊,2018年9月9日,該公司收到商標注冊證,那么,這個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,自2018年8月8日算起。

如果一個商標要續展的話,現在是可以提前一年了,錯過了時間,還有一個寬展期,但是寬展期是多交費用的,商標一次只能注冊10年,不能一次注冊超過10年的。但是商標的續展次數是沒有限制的,比如注冊了一件商標,如果要用100年的話,就得續展10次。

如果在寬展期還沒有提出商標續展,那么商標局會把這個商標注銷掉,從而釋放出來,這樣別人就可以去注冊這個商標了。